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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姜堰中学“校长接待日”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,办人民满意教育,根据上级部署,我校决定建立“校长接待日”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“校长接待日”的主要任务:
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批评,接受群众咨询,受理群众诉求,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,不断改进学校工作,推进行风建设,努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姜中。
二、“校长接待日”的组织安排:
每周四下午3:00—5:00 为校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(节假日除外),安排校级领导轮流负责接待工作。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“校长接待日”固定的接待地点、接待时间和咨询投诉电话、校长信箱等,并及时做好受理工作。
三、“校长接待日”的注意事项:
1.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。
接待人员要挂牌上岗,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,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;不在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,要主动帮助联系学校有关职能部门,实行分工负责,归口办理;需要集体研究后决定的,要先做好解释工作,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,做到事事有交待,件件有结果。
2.维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。
尊重来访者的意愿,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,特别要加强日常咨询服务和群众诉求受理工作,热情接待,做到不敷衍,不推诿,确保有问必答,有诉必果,努力给来访者满意的答复。
3.注重资料收集和整理。
建立《校长接待日记录簿》,记录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、处理结果。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保管,年终归档备查。
四、切实加强领导,细化工作要求,制定工作制度,落实工作责任,树立学校对外新形象,使“校长接待日”成为学校为民服务的新窗口。
五、“校长接待日”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二○○九年三月十八日
江苏省姜堰中学2008-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
“校长接待日”组织安排
一、 接待时间:每周四下午3:00-5:00
二、 接待地点:行政办公楼403室、410室
三、 接待人员及周次安排:
黄荣林:第7周、第11周、第15周、第19周
孙友新:第8周、第12周、第16周、第20周
陈久宽:第9周、第13周、第17周、第21周
陶宏根:第10周、第14周、第18周
四、 咨询投诉电话:0523-88242303
五、 校长信箱:jssjyzx@gmail.com |